赞大炮

南韩非常(性)体验。

书评《我脑袋里的怪东西》

本以为坚持不下去的书,却刷完了。有意识地学“写小说”,是从《救猫咪》开始,从中我学到了:主人公要有个可外化的目标,而这个目标,又要让大众有共感。 照这标准,《怪东西》可谓开场就输了:主人公没有实现某个目标的强烈意志。麦夫鲁特就和他的亲戚朋友们一样,在龙卷风般的二十世纪下半,只是对生活的挑战见招拆招,都应接不暇。而麦夫鲁特的执念----走街串巷卖钵扎,与金钱、性、权力这种人共通的欲望无关,只是出于对巷子与巷子里的温柔的留念。以致时代变迁,当小贩换不来好生活了,他正职下了班还要兼职当小贩,简直有点脑壳灌水泥,不可理喻。 不似《我的名字叫红》,无酣畅淋漓的起承转合,无烧断脑内保险丝的中心思想;只有主次人物各一张嘴的绵密叙述,与情节主线无强相关的生活琐碎,还穿插着溺死的羊被冲上海岸这种具有神秘寓言调调的插曲。这种“乡愁”、“怀旧”文学,为重现某个过去的时代而存在的文学,我曾怀鄙夷态度----文学,又不是摄像机。 可也许是读这本书的情境在作祟。赶回香港办签证这一周,就像每日在被这座都市啮食。微信读书里那个逐渐逝去的伊斯坦布尔,就成了可以躲进去的世界。 大学时上过“文学的哲学”一课,讨论过文学的意义,是否就是让哲学更可读,就像小朋友不爱吃药,所以药外要裹上一层糖衣。 读了《怪东西》后明白,文学的存在,在于拓宽人类的体验。感官囿于时代和地点,唯有艺术(well 也许还有电游) 解放感官,让白驹过隙的人生更宽也更深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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